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过程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项工作,现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和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规定

依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关于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19]10号)要求,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下同)的清理期限定为立项后5年,清理截止日期定为每年的61。如: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为202061日,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为202161日,2017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为202261日,以此类推。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清理期限定为立项后2-3(后期资助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清理期限为3年,后期资助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清理期限为2年),清理截止日期定为每年的101日。如:2018年立项的后期资助一般项目清理期为2021101日,以此类推。

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需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否则作终止处理。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以专著结题的项目要求以书稿办理结项,凡是结项前出版专著的项目将被撤项,另请注意,国家社科基金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均要求唯一标注,结题后的结余经费请尽早统筹使用(从2020年开始,全国规划办对结题2年未使用的经费进行回收处理)。

年度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均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申请结项。在线填报后,年度项目须提交《结项审批书》(系统导出,A4双面打印,负责人签名)和最终成果各1份;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鉴定申请表》(系统导出,A4双面打印,负责人签名)一式2份和最终成果4套。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清理期限1个月以前提交结项材料,具体流程及要求参见附件12

三、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规定

2020年开始,全国社科工作办与中国版本图书馆合作建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并建立规范化的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和管理运行机制。

1.报送范围:2012()以后结项并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全部入库,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依照自愿原则登记入库。成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专著、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和论文集等。项目结项后,凡全国社科工作办提示“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出版”的成果不予入库。

2.具体要求

1)报送数量要求:2012年至2019年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2+2套,2020()以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3+2套;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自愿报送1+2套。凡大型文献编撰类丛书等成果出版物可只报送1+1套。

(2)登记报送方式: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填写本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出版情况(填写要求参考附件3《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并将出版物按规定数量交至科研部。

(3)登记报送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在成果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在线登记并报送至人文社科处2021年结题的项目要求53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我处)

望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要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完成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联系人:许梦倩,电话:86873867

邮箱:hdskl@hd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1414

5.30 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和成果出版物登记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