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横向科研项目规范管理,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民口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杭电科【2025】86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民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杭电科【2025】85号)规定,现对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进行专项集中清理工作,重点促进历史遗留在研项目结题,项目应完成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截止时间为准。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已完成项目(经费已全额到款)结题
1.项目负责人需获取项目委托方盖章的《结题证明》(模板可使用附件1)或其他来源于项目委托方能证明项目验收完成的书面材料,上传至科研系统“项目结项”栏目,结项种类选择“正常”。(注意:项目委托方也包括负责具体执行的下设机构)。
2.对于已满足结题条件但无法获取委托方盖章证明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情况说明》(模板可使用附件2),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上传至科研系统“项目结项”栏目,结项种类选择“正常”。
1.对于未能如期完成需要终止执行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获取与委托方协商签订的《项目终止协议》(模板可使用附件3),上传至科研系统“项目结项”栏目,结项种类选择“申请终止或撤销”。
2.对于历史遗留未结题项目(即项目开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的项目),考虑到获取终止协议的困难情况,项目负责人可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说明表》(附件4)说明未签订终止协议的原因,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部门)盖章后上传至科研系统“项目结项”栏目,结项种类选择“申请终止或撤销”。
1.对于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获取与委托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变更协议》或《关于项目执行期超过预期的报告(免税延期)》(模板可使用附件5),上传至科研系统“项目变更”栏目,变更类型选择“延期变更”,准确填写延期终止时间。
2.对于无法获取上述协议但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说明表》(附件6)说明项目延期原因,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部门)盖章后上传至科研系统“项目变更”栏目,变更类型选择“延期变更”,准确填写延期终止时间。
四、结题后项目经费结转
横向项目在科研系统完成结题后,剩余项目经费将定期自动结转为后续发展经费,项目号保持不变(可一次性提取激励费)。如需将多个结题项目经费合并结转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结转表》(附件7),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部门)、产学研融合发展中心盖章后,提交至计财处112办公室陈晓莉老师处办理。
五、其他
1.截至2025年9月15日前已到期项目的结题工作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2.各学院(部门)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填制《横向科研应结未结项目情况汇总表》(模板见附件8),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至邮箱pky@hdu.edu.cn(请以学院+《横向科研应结未结项目情况汇总表》命名),联系电话:86919101,联系人:潘珂怡。
附件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说明表.docx
产学研融合发展中心
2025年9月23日